关于“云南中烟香原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澄清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
原内容: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设计资质: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修改为: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轻工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二、
原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B项目设计条件第三章项目规划条件第(3)条容积率:FAR≥1.0(与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改一期合并申报经济技术指标,其中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改一期容积率为2.0)。
修改为:设计任务书中B项目设计条件第三章项目规划条件第(3)条容积率:FAR≥1.0(与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改一期合并申报经济技术指标,其中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改一期容积率为2.0,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改一期计容面积为364508平方米,占地面积为182254平方米)。
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澄清补遗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补遗公告为准,本次澄清补遗内容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历天前,故开标时间不变,无需延期,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