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沈阳局集团公司春铁集团松原三江公司卧具原材料采购,立项人为长春春铁经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2.1.1 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为3个包件,分别为:
A01包件:凤尾提花布
A02包件:纱卡布
A03包件:阻燃紫色条形布、阻燃蓝色条形布
2.1.2 交货地点: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大路1179号。
2.1.3 交货期: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履约期内分批次供货,中标人接到采购订单后20日内完成供货。
2.1.4 交货条件及状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无破损、无污染,交付物资符合技术规格要求并经采购人检验合格。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包件,本次招标内容为A01包件:凤尾提花布,A02包件:纱卡布,A03包件:阻燃紫色条形布、阻燃蓝色条形布。
2.3 项目预算:
A01包件:人民币¥2,648,100.00(人民币贰佰陆拾肆万捌仟壹佰元整)(不含税)
A02包件:人民币¥1,813,000.00(人民币壹佰捌拾壹万叁仟元整)(不含税)
A03包件:人民币¥541,560.00(人民币伍拾肆万壹仟伍佰陆拾元整)(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提供用于所投标面料关键生产环节(不包括染色等辅助工序)的生产设备(如织机)照片及相关说明,照片要求带水印,能够显示拍照时间和地点,须同时提供电子版照片;提供近一年内用于生产所投标面料主要的原材料采购发票。
3.3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链接]”)
(2)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链接]”)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链接]”)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5)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以下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且无上述报表的,提供自有财务报表。②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接受国铁集团及沈阳局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6 A01、A02、A03包件投标时提供由中国计量认证(CMA)或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
(1)A01包件凤尾提花布检测报告至少包含纱支、密度、克重、缩水率、色牢度、甲醛、PH值项点;
(2)A02包件纱卡布检测报告至少包含纱支、密度、克重、缩水率、色牢度、甲醛、PH值项点;
(3)A03包件阻燃面料检测报告至少包含密度、克重、阻燃等级、甲醛含量、PH值、断裂强力、起球性能项点;
所有检测结果应满足该招标文件内的技术规格要求。
3.7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如果投标人在2个及以上包件评标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仅中标其中最高限价金额的包件,其余包件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8日。
4.2 获取方法: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9月21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化云数智”平台([链接]#/zcnotice)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200元人民币/包件/投标人)。未注册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投标人需先进行“化云数智”平台([链接]#/zcnotice)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在工作台开通“投标服务”(免费开通)即可进行文件获取、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缴费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下载。曾在化云数智平台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凭借注册手机号即可登录。详细操作手册请登录化云数智平台“帮助中心”模块获取。
(2)投标人须在国铁采购平台([链接])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超过此时间段将无法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本项目的报名截图(或经评标现场网上查询确认),未在国铁采购平台报名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3)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74-2276207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
5.2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5.3 递交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辽宁路458号中长大厦7楼会议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 北京时间上午09:00。
6.2 开标地点:长春市宽城区辽宁路458号中长大厦7楼会议室。长春市宽城区辽宁路458号中长大厦7楼会议室。
7. 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国铁采购平台”网站上发布。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异议材料原件邮寄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不满足要求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春铁经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431-86128565
9. 联系方式
立 项 人:长春春铁经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女士
电 话:0431-86128565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 系 人:李首亨/王辛铭/于国帅/王昊伟/刘轩/杨祎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电 话:010-83923218/010-83923288
电子邮件:lishouheng@[链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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