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25〕1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平和县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对高南片区排洪渠进行整治,新增DN200-DN300污水管约320米,概算总投资:96.61万元,预算审核价¥674376元(含暂列金32000元),发包价¥610138.13元(含暂列金32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 料 所 列 指 的 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74376元,对高南片区排洪渠进行整治,新增DN200-DN300污水管约320米,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可承接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74376元,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城市排水-排水管道工程-管径<0.8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可担任中小型规模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即预算审核价¥674376元(含暂列金32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 规 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1 00:00:00至2026-1-20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1月20日9: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1-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6%BC%B3%E5%B7%9E%E5%B8%82%E5%B7%A5%E7%A8%8B%E9%A1%B9%E7%9B%AE%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F%BC%88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西大路 76 号,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095823,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1号楼1711-1716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huhua53888@163.com
电话:0596-2933815,传真:/
联系人: 小欧、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西大路76号
联系电话:0596-555625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正兴大道300号平和乡村振兴产业孵化中心17#楼(平和县小溪镇正兴大道与旧县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596-555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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