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052620250007HV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5年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þ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 | 1、第四章 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4.1 评标方法4.1.1 本次磋商采用 105 分制最高分确定成交的综合评分法。政策性加分(满分 5 分) 5.12 政策性加分: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政策性评审的投标供应商,磋商小组 按政策性评审要求进行评审。 2、第六章评标标准 四、政策性加分(如有):(满分 5 分)政策性加分(1)根据黔财采 〔2014〕15 号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 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 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是:青海、云南、贵州。 (投标主产品不得低于本次采购预算的 50%)否则不得加分。(供应商对 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2)根据黔财采 〔2014〕15 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 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享受政策性加分,对投标产品属于“节 能产品清单 ”或“环保产品清单 ”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 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 ”和“环保产品清单 ”两 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产品占比 50%以 上,以上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第八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8.2 根据【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 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 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 3 分(产品 50%以上以供 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 1、第四章 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4.1 评标方法4.1.1 本次磋商采用 100 分制最高分确定成交的综合评分法。 删除采购文件中所有关于【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内容。 删除:第四章 评审方法政策性加分(满分 5 分) 5.12 政策性加分: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政策性评审的投标供应商,磋商小组 按政策性评审要求进行评审。 2、第六章评标标准 四、政策性加分(如有):(满分 5 分)政策性加分(1)根据黔财采 〔2014〕15 号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 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 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是:青海、云南、贵州。 (投标主产品不得低于本次采购预算的 50%)否则不得加分。(供应商对 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2)根据黔财采 〔2014〕15 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 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享受政策性加分,对投标产品属于“节 能产品清单 ”或“环保产品清单 ”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 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 ”和“环保产品清单 ”两 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产品占比 50%以 上,以上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第八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8.2 根据【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 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 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 3 分(产品 50%以上以供 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以上相关内容全部删除。 |
更正日期:2025年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提示:本次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如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造成的投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威宁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威宁县阳光大道中段阳光商贸城右侧
联系人及电话:赵立旺、18786304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合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威宁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四路电商产业园8栋409室
联系方式:15285126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旭敏、郭秀丽 、张丰娟
电 话:15285126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