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要求,现对中部技能人才港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一、项目名称:中部技能人才港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二、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中部技能人才港项目各地块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内容,具体实施内容以发包方最终要求为准。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报规资料提供,配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办理,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含方案)、道路、防震、综合管网、人防、BIM(如有)等各专业设计,以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消防、燃气、热力(如有)、幕墙(含方案)、精装修、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钢结构、装配式、试桩、降水(如有)、抗震支架、车库划线、标识标牌及标线、智能化(含方案)、泛光照明(含方案)、基建电、正式电(含一次设计及二次设计)等专项设计。
工程施工范围: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道路、防震、综合管网、人防、消防、燃气、幕墙、装修、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钢结构、装配式、桩基(含试桩)、降水(如有)、抗震支架、车库划线、标识标牌及标线、智能化、泛光照明、正式电(水)等。
设备采购范围:包含变配电系统、变频供水设备、机动车充电桩、非机动车充电桩、电梯、办公家具、教学教具、常规实训设施设备等其他配套设备(最终采购范围以招标人确定内容为准)的采购,包括设备的采购、催交、监造、功能试验、运输、卸车、保管、二次搬运、成品保护、设备临时租赁堆场费用、检测,安装、调试、验收等内容 。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人员要求:
3.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电子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书面承诺)。
3.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注:(1)提供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2)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满足):
4.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4.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3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F%BC%88%E5%90%AB%E4%BC%81%E4%B8%9A%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F%BC%89%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BD%91%E9%A1%B5%E6%89%93%E5%8D%B0%E9%A1%B5%EF%BC%8C%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6%97%A0%E6%95%88%E3%80%82%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4%B8%BA%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3%80%82%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3%80%82%3Cp%3E
注:(1)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信誉中4.1、4.2、4.3要求。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2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书面承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联合体所有单位总数量应≤3家,其中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1家,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并由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工程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人有多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拟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约91263.85692万元
五、拟定施工期:总工期(含设计周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他设计等内容需要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
六、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其中:
(1)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需求及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
(3)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设计文件以及招标人要求。
七、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郑州临港高教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0371-60600726
八、代理机构单位及联系方式: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0371-632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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