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JY26JX11020961 |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五三花苑(北门村1号)附属社区用房201室招租(5年) |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五三花苑(北门村1号)附属社区用房201室招租(5年),挂牌价291,430.00元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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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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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02月0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2月10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上饶市信州区五三花苑(北门村1号)附属社区用房201室招租(5年),详见附件。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洪利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赣洪利[2026](房估)字第01029号】。 2、设有1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包含在租期内)。该房产暂无产证。 3、租金按年支付,每年支付一次。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并缴纳等同于首年1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 4、承租方应在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的租金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出租方负责无息返还。合同期满后,标的依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招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5、获得竞拍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在竞得标的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将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于第三方。如确需转让的,承租方应上报招租方,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承租方自负盈亏,独立对其与任意第三方产生的纠纷或责任负责,招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经营风险及责任。 6、标的新旧、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房屋面积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资产所有现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7、合同期内,承租方应负责做好门前“三包”,服从政府创文、创卫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8、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须赔偿招租方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9、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招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10、租赁期内,水、电、物业费、卫生费等所有费用支出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标的中除可移动的设备工器具外,其余固定资产投资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损坏、拆除。 12、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13、本资产标的目前占用中,若最终非当前占用人竞得,给予现占用人上限一个月的搬离期。 14、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资料。 | |||||||
|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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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租赁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 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3-8206555/ 1590793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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