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服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基础〔2025〕16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和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发包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防城港港
2.2招标项目规模: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起止点由防城湾外海至企沙港区赤沙2号泊位港池北端,航道总长度约23.1km。本航道按满足30万吨级散货船单向乘潮通航,乘潮保证率90%,并兼顾10万吨级散货船多年平均潮位下双向通航设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导助航工程等。2.3计划施工工期:2025年08月31日至2028年08月15日,共10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项目监理对应的施工内容为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全部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导助航工程、雷达站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1)本招标项目分为2个标段,其中施工监理I标段负责桩号K17+050~K23+000(施工I标段、Ⅱ标段),航道里程长5.95km的疏浚工程、炸礁工程、导助航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工作;施工监理Ⅱ标段负责桩号K0+000~K17+050(施工Ⅲ标段、Ⅳ标段),航道里程长17.05Km的疏浚工程、炸礁工程、导助航工程以及雷达站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工作。 (2)监理服务期为4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阶段)为36个月,疏浚工程、水下炸礁不设缺陷责任期,其余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10万吨级及以上沿海航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注:“完成过”以项目通过交“竣”工验收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沿海航道工程应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沿海航道工程)。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专业为水运工程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相关工程类专业(包括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交通土建或交通工程或土木工程等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上的专业类别为准;具备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及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五年以上(含)现场工程监理经验,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至少1项沿海10万吨航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人员须附:2025年3月(含3月份)以来连续不少于 3 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等资料,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监理标段投标。3.5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1个监理标段。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7其他:(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2)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②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至少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专业为水运工程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相关工程类专业(包括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交通土建或交通工程或土木工程等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上的专业类别为准;具备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及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五年以上(含)现场工程监理经验,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至少1项水运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②航道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专业为水运工程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资格证书。③测量兼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④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省级及以上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⑥监理员:至少3人,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⑦资料员:至少1人,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须附:2025年3月(含3月份)以来连续不少于 3 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等资料。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7月11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获取方式: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 http://gxggzy.gxzf.gov.cn/)。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5.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5.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5.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5.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5.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5.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bbwport.com/default/foreground/index.do)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上发布。
7.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8.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9.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0771-211500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 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 9楼916室 |
邮编: | 530021 | 邮编: | 530022 |
联系人: | 赖工 | 联系人: | 陈工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话: | 0771-8058098 | 电话: | 0771-5598400 |
电子邮箱: | gxjhchen@163.com | 电子邮箱: | gxjhchen@163.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招标人: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