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空港国土出告字〔2025〕6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广州空港经济区和瑞路以南AB051100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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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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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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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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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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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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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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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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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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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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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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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05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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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用地(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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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44
(可建设用地面积7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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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且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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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88
且
≤295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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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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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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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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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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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出让条件如下:
1.地块用于发展低空经济与航空航天、智能装备、新材料、声光电等产业。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7.5亿元,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650万元/亩。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投产,投产后24个月内达产。项目投产后,投产期平均年产值不低于240万元/亩,平均年经济贡献不低于18万元/亩;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800万元/亩,年经济贡献不低于60万元/亩。
3.竞买申请人在报名竞买时须提供本方已签署的《项目投资服务评估协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提交与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项目投资服务评估协议》,《项目投资服务评估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
4.按照《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规定,竞得人可建设符合《广东省高标准厂房设计规范》(DBJ/T15-235-2021)、广州市产业导向和政策要求的工业大厦或高标准厂房。符合工业大厦或高标准厂房要求的产业用房,分割转让比例不高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在扣除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后的90%,剩余自持物业的自持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一致,自持物业必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物业整体一并办理。
(二)地块其他出让条件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金。
交地时间:土地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由广州空港经济区土地开发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
开竣工时间:土地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
地块内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土资源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料的相关规定,超出该项目自用部分的砂石土资源应交由属地政府处置,不得自行销售,不得用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成交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0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0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2日15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1月12日15时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EF%BC%89%E8%BF%9B%E8%A1%8C%E3%80%82%E7%AB%9E%E4%B9%B0%E7%94%B3%E8%AF%B7%E4%BA%BA%E5%BF%85%E9%A1%BB%E5%85%88%E8%A1%8C%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F%8A%E4%BC%81%E4%B8%9A%E4%BF%A1%E6%81%AF%E7%99%BB%E8%AE%B0%EF%BC%8C%E6%89%8D%E8%83%BD%E7%99%BB%E5%BD%95%E7%B3%BB%E7%BB%9F%E5%8F%82%E5%8A%A0%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6%B4%BB%E5%8A%A8%E3%80%82%3C/p%3E%3Cp%3E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6%A0%8F%E7%9B%AE%E7%9A%84%E5%8A%9E%E4%BA%8B%E6%8C%87%E5%BC%95%E4%B8%AD%E4%B8%8B%E8%BD%BD%E5%B9%B6%E8%AE%A4%E7%9C%9F%E9%98%85%E8%AF%BB%E3%80%82%3C/p%3E%3Cp%3E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后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本次挂牌出让在以现金缴纳作为竞买保证金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保函替代现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有关保函的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工作规则(试行)》和《广州土地市场交易使用纸质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操作须知》。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6年1月20日17时前予以确认。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方将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发布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公示期为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计共5日,竞得人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出让方签订《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8%87%AA%E7%84%B6%E8%B5%84%E6%BA%90%E4%B8%93%E6%A0%8F%E6%B5%8F%E8%A7%88%E3%80%82%3C/p%3E%3Cp%3E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曾先生、林小姐,联系电话:(020)36050326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 28866000
3.联系人:杨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423、28866569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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