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来宾市兴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及实验楼建设项目(业务楼)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3002881002370001001
| |||||
招标人
|
广西来宾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广西来宾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弘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一栋业务楼,总建筑面积4406.02平方米,层数为7层,其中地上6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4064.59平方米,地下建筑方面341.43平方米,总高25.35米;建设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工程、基坑支护、配套基础设施等建设内容。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7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来宾宾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广西锦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来宾宾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广西锦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广西来宾宾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广西锦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壹仟伍佰肆拾壹万伍仟叁佰贰拾伍元叁角捌分(¥15415325.38)
| |||||||
工期
|
3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罗雪梅(注册编号:桂245242400071,身份证号:4522261990****454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5)0006911,身份证号:4522261993****3318。)、罗立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9678,身份证号:4522261997****511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业绩:
1.象州县宜达沥青混凝土项目。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裕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壹仟伍佰陆拾捌万陆仟玖佰捌拾叁元叁角壹分(¥15686983.31)
| |||||||
工期
|
3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周威(注册编号:桂245151550537,身份证号:4522261990****89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丽娜(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0)0002557,身份证号:4522241979****2569。)、潘炳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15013,身份证号:4522261992****395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业绩:
1.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多功能职业教育教学楼(B 楼)项目。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壹仟伍佰柒拾伍万壹仟捌佰零陆元捌角玖分(¥15751806.89)
| |||||||
工期
|
3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罗玉兰(注册编号:桂245131335853,身份证号:4501041977****106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菊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0006652,身份证号:4522261985****156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业绩:
1.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来宾城区分公司生产调度用房工程。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3%80%81%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http://zbtb.gxi.gov.cn:9000/)%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B9%BF%E8%A5%BF.%E6%9D%A5%E5%AE%BE)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4231216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