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机场空管工程小嶝天气雷达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厦门新机场空管工程小嶝天气雷达设备采购项目 备案记录编号: 民航华东招标备字〔2025〕133号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25-12-26 10:18:21 至 2025-12-29 23:59:59。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 | 成都锦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综合总得分 | 98.80 | 82.10 | 72.87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丁海峰 | 葛子涵 | 李宜蔓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丁海峰身份证.png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 |
| 投标报价 | 7,480,000.00 | 7,490,000.00 | 7,200,000.00 |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 四创电子保证具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工厂验收(FAT)条件和6个月内完成所有产品的SAT的能力。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FAT)条件和6个月内完成所有产品的SAT。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工厂验收(FAT),6个月内完成所有产品的SAT。 |
| 评标情况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提示:如果为【联合体】项目,可将成员单位在【评标情况】中列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厦门空中交通管理站 |
| 联系人: | 郭先生(异议联系人:陈先生,0592-5706311) |
| 联系电话: | 0592-5708709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华东地区管理局 |
| 地址: | / |
| 电话: | / |
招标单位名称: 中国民用航空厦门空中交通管理站
日期: 2025-12-26 10:25:12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