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促进精河文旅产品传播力提升项目-中国新闻网媒体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促进精河文旅产品传播力提升项目-中国新闻网媒体合作项目
数量:1预算金额(元):50000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中国新闻网媒体平台发布精河县相关信息。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国新闻网(简称“中新网”),由中国新闻社主办,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中国新闻社是中国两家国家通讯社之一。中新社是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中央重点外宣媒体。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是中新社新疆分社全资公司,负责开展合作相关事项。鉴于媒体平台的唯一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00号新闻大厦7楼左侧第5间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依克拉木
联系电话:15309906698
联系地址:和平西路30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张娟
联系电话:0909-5335956
联系地址: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16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冯维
联系电话:0909-7669959
联系地址:博州博乐市南城区北京路博州全民健身中心文化中心大剧院楼3楼324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表-中国新闻网.pdf(1.4 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