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岚皋县“十五五”重点交通项目信息采集、安防数据更新采集及2025年“以奖代补”系统填报审核服务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8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2025-225
项目名称:岚皋县“十五五”重点交通项目信息采集、安防数据更新采集及2025年“以奖代补”系统填报审核服务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4,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十五五”重点交通项目信息采集、安防数据更新采集及2025年“以奖代补”系统填报审核服务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664,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64,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采集及审核服务
|
3(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64,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十五五”重点交通项目信息采集、安防数据更新采集及2025年“以奖代补”系统填报审核服务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十五五”重点交通项目信息采集、安防数据更新采集及2025年“以奖代补”系统填报审核服务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附两名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8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8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EF%BC%8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F%BC%9B%E4%B8%8D%E5%BE%97%E4%B8%BA%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F%BC%88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5%88%97%E5%85%A5%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F%BC%8C%E4%B8%8D%E5%BE%97%E4%B8%BA%E2%80%9C%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2%80%9D%EF%BC%88www.ccgp.gov.cn%EF%BC%89%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4%B8%AD%E8%A2%AB%E8%B4%A2%E6%94%BF%E9%83%A8%E9%97%A8%E7%A6%81%E6%AD%A2%E5%8F%82%E5%8A%A0%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B4%BB%E5%8A%A8%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F%BC%9B%3Cp%3E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至 2025年09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 。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
4.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6%B3%A8%E5%86%8C%E7%99%BB%E8%AE%B0 ,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文化广场
联系方式:0915-2522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9-89115858转8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根女、冯建正
电话:029-89115858转801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