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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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麻江县建筑大宗固体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已由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12-522635-04-01-410173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金杏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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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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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贤昌镇S309北侧,摆地路路口处 。 | ||||||||||||||
2.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48.3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1048㎡,其中建筑垃圾处理车间7000㎡、原料和产品仓库3000㎡、管理用房1000㎡、地磅房和门卫48㎡以及生产设备购置安装。 | ||||||||||||||
2.3 合同估算价:50000000元。 | ||||||||||||||
2.4 计划工期:365 天。 | ||||||||||||||
2.5 标段划分:麻江县建筑大宗固体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 | ||||||||||||||
2.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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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设计:设计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施工: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本项目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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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6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25日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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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5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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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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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说明: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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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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