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塔城市公安局交通智能感知与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7日 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C-20261014-3
项目名称:塔城市公安局交通智能感知与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2500
最高限价(元):302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塔城市公安局交通智能感知与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25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完成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工程量编制,(不得出现缺项漏项,缺量、漏量)、竣工结算及承担我单位财务审计服务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设计变更、签证进行核对,对进场材料费用进行市场询价,做好价格控制。并承担第三方财务审计服务费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覆盖设计概算审核、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管控、变更签证审核、竣工结算审核、配合决算审计并承担决算审计费用,直至项目整体审计结案、资金清算完毕、项目档案归档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7: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7: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链接])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市公安局
地 址:塔城市迎宾路27号
联系方式:0901-6230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晨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88号金域华府二期2幢1单元2106室
联系方式:17397729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晨阳
电 话:17397729777
附件信息: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