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疆陆铁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陆铁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新疆陆铁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新疆陆铁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为叉车)并持有对应的额定起重量或以上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或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3.3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
3.4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2个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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