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620]ZCGL[CS]2025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工程-电力配套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根据相互约定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
2.根据相互约定撤回投标的;
3.按照相互约定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4.按照相互约定制定投标文件的;
5.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者为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附属设备打印、复印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使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5.采用电子招投标的,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的;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发现串通投标行为的,不提出否决意见;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明显错误是一致的;
(六)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的;
(八)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九)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或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注册人员或同一家企业为其投标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
(十)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总报价相近,但各项报价异常,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提不出计算依据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开元大街2号
联系方式:0459-5050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兴大街4号大庆电子商务产业园的A座15楼
联系方式:0459-8888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59-8888062
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