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经九路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纬四路-纬九路),招标编号:B1502002025072201001,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批准文号为包九原发改审批字[2023]57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预算资金、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专项债等多渠道筹措。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经九路(纬四路-纬九路)。
2.批准文号:包九原发改审批字[2023]57号
3.工程规模:建设路段全长 1583.734m,道路红线宽度为 40m,一块板形式:8.5 米人行道 23 米车行道8.5 米人行道。 主要建设内容为经九路(纬四路-纬九路)道路工程,以及配套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给水管网、人行道硬化、路灯安装、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其中污水管网工程最大管径为D1000、雨水管网工程最大管径为D1000、给水管网工程最大管径为DN700)。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标段编号:B1502002025072201001001
5.项目名称: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经九路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纬四路-纬九路)
6.工期(天):365日历天
7.计划投资:3597.2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并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④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财务、信誉等其他要求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⑤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其它要求:无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08月13日09:30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8日
2.领取网站: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监督部门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其他说明: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ustominfo.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index.html/)、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兴业路
邮编:014060
联系人:笪飞
电话:0472-5218280
招标代理名称:中灏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 39 号包头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 C 座南侧 113 室
邮编:014000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0472-5359528
2025年0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