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物业等服务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福建省海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B-20250916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物业等服务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50.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标的金额 | 所属行业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物业等服务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 | 1项 | 否 | 504000.00 | 物业管理 |
合同履行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至 2025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福建省海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方式1.福建省海博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方式2.邮寄或邮箱报名:即供应商用邮寄方式或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报名材料: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pthb2899586@163.com, 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或发电子邮件方式给报名人。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福建省海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南门后巷街1498号
联系方式:傅先生 0594-2516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海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
联系方式:小郑 0594-2899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0594-2899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