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273华北线盖亮线至三十里堡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县道X273华北线盖亮线至三十里堡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26年10月20日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地点)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云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99.0505087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8760329.62元
项目经理:邹吉贺
项目经理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注册证号:辽221151672439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辽交安C17G00351
项目经理业绩:1、金普新区2022年乡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2、金普新区2024年村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三标段)
3、金普新区2023年村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项目总工:李富强
项目总工资格:道路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181148590
项目总工业绩:1、省道S212盖亮线亮甲店至永锋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2、金普新区2023年村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省道S212盖亮线亮甲店至永锋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2、县道X230石北线北房身至北乐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3、金普新区2022年乡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4、县道X273华北线后梨树沟至北乐段路面改造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99.0041474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8888343.65元
项目经理:包仲凯
项目经理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注册证号:辽1212023202400333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辽交安B21G00200
项目经理业绩:1、鞍山市沈海线(高坨至古城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第2标段
2、沈阳市东张线(康平县城至任家窝堡段)修复养护工程、(任家窝堡至张强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
项目总工:杨永凯
项目总工资格:道路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181011465
项目总工业绩:沈阳市东张线(康平县城至任家窝堡段)修复养护工程、(任家窝堡至张强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鞍山市沈海线(高坨至古城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第2标段
2、沈阳市东张线(康平县城至任家窝堡段)修复养护工程、(任家窝堡至张强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
3、国道黑大线天台桥改造工程施工
第三中标候选人:大连世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98.1829118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8924659.95元
项目经理:郝盛宽
项目经理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注册证号:辽221131445878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辽交安B15G03857
项目经理业绩:1、2022年庄河市农村公路大中修第一批工程施工(四标段)
2、2023年瓦房店市第二批农村公路大修工程施工(一标段)
项目总工:张吉有
项目总工资格: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0783166
项目总工业绩:2023年庄河市农村公路大中修第二批工程施工(十一标段)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2022年庄河市农村公路大中修第一批工程施工(四标段)
2、2023年庄河市农村公路大中修第二批工程施工(十一标段)
3、2023年瓦房店市第二批农村公路大修工程施工(一标段)
二.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6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和平路3号
邮 编:116000
联 系 人:邱女士
电 话:0411-87877002
招 标 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斯大林路793号
联 系 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411-877888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
联 系 人:张双双、牟裕家、杨妍、罗亿柳
电 话:0411-83612745
电子邮件:lnhfzb@[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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