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全域弱电入地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全域弱电入地管网建设项目已在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504-411082-04-01-963571。招标人为长葛市鑫晟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葛市全域弱电入地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2.2 招标编号:长交建〔2026〕GZ001号
2.3 建设地点:长葛市区域范围内。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长葛市域内61条道路,需敷设线路约213.03km。涵盖众多道路的弱电入地管网铺设及人井建设。
2.5 投资概算金额:39726.64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长葛市全域弱电入地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长葛市全域弱电入地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2.7 招标范围:
2.7.1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验收等工作。
2.7.2第二标段:包括施工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8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工程概算的85%。
第二标段:工程费用的0.8%。
2.9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540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10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质
3.1.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 第二标段资质:
3.2.1 主体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用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 联合体要求
3.7.1 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 3名(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2 本项目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 CA 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
4.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tpbidder%EF%BC%89%3C/strong%3E%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tpbidder%EF%BC%89%E6%88%90%E5%8A%9F%E4%B8%8A%E4%BC%A0%E6%9C%AC%E9%A1%B9%E7%9B%AE%E5%8A%A0%E5%AF%86%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5.2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6年2月5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 CA 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 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十一项第 1、2 条。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十一项第 3 条。 10.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11.联系事项 11.1招标人:长葛市鑫晟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大周镇梅胡路南100米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3-2516197 11.2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八一路与八龙路交叉口府西雅园1号楼15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733738707 项目负责人:许甫 联系电话:16603743333 11.3监督单位: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时女士 联系电话:0374-6896278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住建局11楼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地址为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服务指南 ”—“办事指南 ”—《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6.2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 2 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 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 ”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公路工程项目,一个标段对应生成 4 份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后缀格式为.tXCSTF 和.nXCSTF;商务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tXCSTF ”和“.XCSTF ”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6.3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7.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8.2 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 网上开标大厅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8.3 按照“ 网上开标大厅 ”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 ”环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 ”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投标人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8.4 在“唱标 ”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投标人未确认唱标内容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 8.5 在“开标结束 ”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8.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 网上开标大厅 ” —“发起异议 ”中提出。 9.评标依据 9.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9.2 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 委员会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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