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宏洋明道演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宏洋明道演艺设备有限公司2026-2027年专业舞台灯光灯头鼓风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项目确定1个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专业舞台灯光灯头鼓风机类材料,合同期为1年。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金额:¥530664.00元(含13%税), 本金额是预估 1年的采购量得出的预算金额,也是本项目供应商报价的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可超过此价格,超过则报价无效。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二)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响应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并提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index.html%EF%BC%89%E5%88%97%E5%85%A5%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5%92%8C%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F%BC%88%E9%BB%91%E5%90%8D%E5%8D%95%EF%BC%89%E7%9A%84%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3%80%82%3Cp%3E (三)供应商未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并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四)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本次采购工作采取挂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进行公开采购,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此项目,可发送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下方附件)至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邮箱(zjgqcgbgs@prpiano.cn),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在收到供应商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后,将通过报名登记表上的邮箱地址发送采购文件。为防止查看邮箱信息不及时,供应商发送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可电话联系文件联系人。文件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89629856。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14: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珠江钢琴集团文化中心3楼302会议室
十二、其他(一)报价要求:1、采购控制价为本项目供应商报价的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包含税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等。2、报价采用纸质方式,纸质响应文件按要求格式制作,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以快递方式递送的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响应广州宏洋明道演艺设备有限公司2026-2027年专业舞台灯光灯头鼓风机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档案袋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公章,未注明项目名称密封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收件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张小姐 ; 联系电话:020-89629856 ;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珠江钢琴集团文化中心3楼302会议室(周末可正常接收,由A门门卫室负责签收)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3000.00 元(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划达下方账户,并将缴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放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户 名: 广州宏洋明道演艺设备有限公司 帐 号: 44050146080100003625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芳村支行 (二)成交过程: 1、成交结果的确定:本项目通过技术测试和价格磋商的最终成交候选人,按照最终总价最优的原则,经评审后在满足货物各项主要性能指标的前提下,选取总报价最优前1名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详见采购文件。2、评标过程的保密2.1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成交方式:收到我司通知单位为成交单位,无收到通知单位为未成交单位。(三)特别注意:1、本项目公告未明确事项,按采购文件执行。供方响应报价无特别说明即为认同本项目所有文件中的约定,本项目报价文件为报价方免费提供,无论成交与否,均默认授权由采购方自行处理,不作退回。本项目将与成交单位另订立采购合同实施执行。2、供应商之间不得与同一个第三人存在影响开标原则的关联关系,如存在,则投标无效。如果发现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情形,将列入采购人黑名单,不得参与采购人的采购项目。3、采购项目若存在项目调整或计划变动,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4、本采购文件由 广州宏洋明道演艺设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先生
联系电话:hsm@hongyanggtd.com(邮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道香山大道38号
采购方:广州宏洋明道演艺设备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