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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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智新制造有限公司长三角中医药科创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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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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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9-330703-04-01-72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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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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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金华智新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政和街与宋濂路交叉口东富大厦703室
联系人:楼赛赛
电话:151****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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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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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1018号新融大厦9楼
联系人:章紫昕
电话:157****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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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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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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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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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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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进行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2.2.1项目管理: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方案、项目计划统筹;做好报批报建、招标管理、工程设计管理、工程监理管理、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合同管理、BIM 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质量保修期内的跟踪服务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签订合同之日前已完成内容不计入项目管理费用)。2.2.2设计管理: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方案比选、设备选型;设计规划与计划管理、设计优化管理、限额设计管理、设计功能调研、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审核、组织专项设计审查、设计变更管理,负责项目绿色标识认证的申报工作、协调和跟踪工作;对本项目相关专业的工程咨询管理,包括调研整理项目建设需求、工艺流程设计管理、提交专项复核意见、审核汇总成果文件、对工艺流程调试、验收、检测、认证过程进行管理、组织召开工艺咨询工作专题会议和评审会;对项目专业系统咨询:针对各专业系统设计,组织专业系统会议和评审会,负责各专业系统与建筑的及时衔接。2.2.3工程监理① 参与施工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协助招标人与承包人办理开工的有关手续;② 协助招标人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③ 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④ 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建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和安装活动,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⑤ 对施工设备、机具的进场报验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⑥ 对于用于工程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控制,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和规格以及质量标准,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构件用于工程;⑦ 核验承包人所作的工程进度计划,签收检查承包人填报的旬、月、季等报表,随时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计划;⑧ 对于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理控制;⑨ 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协议条款的付款规定,以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数量的核定,审核付款凭证;⑩ 监督检查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⑪ 根据承包人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阶段工程的检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竣工预验收,协助组织最终验收;⑫ 督促检查承包人完成竣工图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招标人归档;⑬ 协助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方协调统一的处理意见整改完成;⑭ 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对有关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提出监理控制要求;⑮ 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履职和工程建设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薄弱环节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的重点监控,并建立人员到位履行职责的记录制度,对违规更换、脱离岗位或不认真履行职责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向招标人书面报告。因监理职责不到位,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将追究工程咨询人和监理人员的相应责任;⑯ 规范施工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制度,做好考勤登记,确保准确、真实、有效;⑰ 未尽事宜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本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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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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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161705 ㎡(约合 242.5575 亩),总建筑面积约 31890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293919 ㎡,地下建筑面积约 24983 ㎡。建设内容包括科研总部大楼、产学验大楼、中试转化楼、动物实验室、企业孵化楼、公共服务楼及相关配套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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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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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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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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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智新制造有限公司长三角中医药科创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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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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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7030800007423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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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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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82,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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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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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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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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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的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承担项目管理工作的单位;②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双方各自分工;③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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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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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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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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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1-12至2025-12-02,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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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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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2-03,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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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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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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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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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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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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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19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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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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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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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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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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