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干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改造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锦州干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改造项目已由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管理局以 锦滨发改备【2025】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贷款和企事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72%、28%,招标人为辽宁锦州干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君盟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辽宁锦州干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街1-3号
项目规模:北楼、南楼、连接体、大厅、报告厅及食堂维修改造。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2个月(具体日期以甲乙要求为准)61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 8 月 31 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2025年 10 月 31 日;
标段名称:辽宁锦州干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标段招标范围:辽宁锦州干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标段类别:工程类-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1988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缴纳方式:保函(保险)、电汇。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企业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是否允许互夸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12日17时00分至2025年08月1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09:00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管理局,负责人:魏先生,联系方式:0416-3588611。
2.招标负责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416-710370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锦州干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街1-3号
邮 编:121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6-7103701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君盟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5号
邮 编:121000
联系人:袁女士
电 话:13243924899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君盟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08 0118 0920 0142 6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