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高铁新城2021-10、11、12号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州高铁新城2021-10、11、12号地项目监理已由
河北涿州京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涿京南审批核[20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州京盛越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涿州京盛越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涿州高铁新城2021-10、11、12号地项目监理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151204.71平方米(约折合226.81亩),建设住宅楼、商业、幼儿园及配套建筑等,建筑限高为60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18847.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8760.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0087.60平方米(包含人防工程21779.51平方米)。地上建筑中,建设住宅楼294070.71平方米;商业5442.95平方米;配套建筑3751.33平方米;幼儿园5025.00平方米;其他470.03平方米。地下建筑中,非人防地下车库
66637.44平方米;人防车库21779.51平方米;住宅地下建筑面积21670.65平方米。
2.1.3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高铁新城润丰街以东,润居街以西、兴隆路以南、石家务路以北。 2.1.4 计划工期:72个月。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1.6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1.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规范。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 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9 09:00至2025-10-12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24
08: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
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 ”方式评审,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1)评标专家 ”盲抽 ”。
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 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 ”盲评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 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 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天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韩明哲 异议受理电话:0311-67909630 异议提出方式: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河北涿州京南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电话:
0312-3853513
电子邮箱:
hbzzjnjs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涿州高铁新城2021-10、11、12号地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13.联系方式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