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02]HL[GK]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平市照溪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五星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智慧水站及库区安全保障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要求 ”中:
采购包1: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 |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 |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履行 |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缴纳方式:无 |
现修订为:
采购包1: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 |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 |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履行 |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采购人于收到中标人提供合同金额30%的发票起,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30.00% 2、设备送到采购人规定地点并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于收到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40%的发票起,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项目通过终验后,采购人于收到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15%的发票起,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4、项目通过终验之日起进入3年的运维阶段,采购人按年度支付运维款。第一年运维结束后1个月内经采购人考核通过后,采购人于收到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5%的发票起,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5、第二年度运维期结束后1个月内经采购人考核通过后,采购人于收到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5%的发票起,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6、第三年度运维期结束后1个月内经采购人考核通过后,采购人于收到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5%的发票起,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缴纳方式:无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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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中山路48号
联系方式:05998384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7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7#楼7层15办公
联系方式:13276995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慧
电话:13276995991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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