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乔建镇乡村田园文化旅游综合体(一期)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5293001 | ||||
招标人 | 隆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建设单位 | 隆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佳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总用地面积6773.06㎡(约10.16亩),建筑面积2143.7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沉浸式考古体验区、游客接待中心建筑、连廊建筑、大门兼门卫室建筑;改建公厕建筑、史前生存互动体验区建筑、万年稻源科普研学中心建筑。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3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9日 | ||||
预中标人 | 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4168653.69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玉鑫(注册编号:桂245141545557;身份证号:450102********053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滕冬媚(身份证号:450121********39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广西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 2.四季绿洲 3.隆安县那桐养老服务中心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4169827.02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邹童玉(注册编号:桂245171864817;身份证号:450329********193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赵伟(身份证号:450304********103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桂林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改扩建项目(教学楼调整) 2.灵川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4171578.99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邓钧文(注册编号:桂245090911882;身份证号:452132********121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之柱(身份证号:452526********35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 2.南宁市第三十四中学食堂综合楼项目 3.大化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4#教学综合楼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链接]。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6528833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年10月14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