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四、技术要求部分中“招标技术要求”的修改:
①将原序号“五、MMC一体机(含网络设备):★1、MMC代谢一体机能把内脏脂肪测量装置、动脉硬化检测装置、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等多种MMC相关检测设备整合,将患者从原来的多个检查室完成的检查融合到1个检查室完成,占地空间需3m*3m。”修改为:“▲1、MMC代谢一体机能把内脏脂肪测量装置、动脉硬化检测装置、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等多种MMC相关检测设备整合,将患者从原来的多个检查室完成的检查融合到1个检查室完成。”
②将原序号“一、内脏脂肪检测装置:★19、具备连接mmc系统功能;二、动脉硬化检测装置:★19、具备连接mmc系统功能;三、免散瞳眼底照相机:★15、具备连接mmc系统功能。”修改为:“一、内脏脂肪检测装置:▲19、具备连接mmc系统功能;二、动脉硬化检测装置:▲19、具备连接mmc系统功能;三、免散瞳眼底照相机:▲15、具备连接mmc系统功能。”
2、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四、技术要求部分中“单台/套配件清单:”的修改:
将原“序号四、1.肌电图诱发电位仪系统软件;序号五、MMC一体机(含网络设备);序号八、4.数字震动感觉阈值检查仪”投标时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修改为:“序号四、1.肌电图诱发电位仪系统软件;序号五、MMC一体机(含网络设备);序号八、4.数字震动感觉阈值检查仪”删除投标时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将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有1项“▲”参数不符合招标要求(或缺漏)的扣3.4分”修改为“有1项“▲”参数不符合招标要求(或缺漏)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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