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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增补非哈尔滨地区律师选型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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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增补非哈尔滨地区律师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增补非哈尔滨地区律师选型入围项目

二、招标编号: ZZ51586FW00020165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增补非哈尔滨地区律师选型入围项目。

标包划分:共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兼投不兼中。潜在投标人可对本招标项目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最多中标壹个标段。

标段一:大庆、齐齐哈尔、大兴安岭

标段二:双鸭山、七台河、鸡西、绥芬河

标段三:伊春、绥化、黑河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中标人数量:20家

标段一:7家

标段二:7家

标段三:6家

入围投标人采用差额入围方式,即提交响应文件、符合资格要求、实质性响应选型需求的投标人应不少于3家,入围投标人的淘汰比例不得低于20%(即最终评标/评分阶段,淘汰投标人数量÷参与评标/评分投标人数量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投标人。

服务期限:自入围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本项目不进行续签管理

(二)采购流程:公开招标,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的认证(资格)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承接本项目人员的最低人员数量:3人,至少1人具备律师证(通过年检,在有效期内),且需指定一名合伙人级别律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接我行招标人业务)。

3.律师事务所要符合下述资质要求并进行审查确认:

1)律师事务所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

提供材料:加盖公章的完整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通过年检并在有效期内。

2)律师事务所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专业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有影响的金融法律事务,业绩突出;

提供材料:提供律所简介及至少一件金融类胜诉案例(提供司法裁判文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3)律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业界声誉良好;

提供材料:提供登记主管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出具的三年之内无违法违纪证明。特别说明:来自同一地区同一主管机关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证明的出具单位必须相同,如分别出自主管机关和委托单位,则必须在开标日资格审查前统一提供主管机关的证明,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参与后续评标。

4)律师事务所如为我行提供过法律服务,后评价结果应均为“良好”及以上;如未为我行提供过法律服务,应为金融同业提供过相关法律服务,具有较强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提供材料:未提供过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需要提供至少一份金融同业(银行类)胜诉案例(提供代理合同及司法判决文书等证明材料)。

5)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未被列入我行限制使用名单,且符合我行有关利益冲突的管理要求;

提供材料:《利益冲突承诺函》、《未被列入我行限制使用名单承诺函》

6)律师事务所能配备充足的律师资源以满足我行需求,对接我行业务的合伙人应能够有效协调本所其他合伙人或律师,落实有关利益冲突管理要求,约束内部律师的不当行为,对我行投诉能够积极响应并予以解决;

提供材料:提供拟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名单(名单中需列明项目负责人及相应人员在律所的级别或职务)及相应人员的律师执业许可证。

7)拟为我行服务的律师团队应在金融法律事务或其他相关业务领域具有业务专长和足够的能力水平,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政府机构等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调能力;

提供材料:提供至少一件拟派律师团队在相关领域的胜诉案例(提供司法判决文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8)律师事务所及拟为我行提供服务的律师不存在重大负面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其提供法律服务,或可能对我行造成损害的情形。

提供材料:律师事务所及拟为我行提供服务的律师不存在重大负面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其提供法律服务,或可能对我行造成损害的情形。律师事务所及拟为招标人服务的律师须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企查查查询,律所(如投标人为分所,分所与总所均需查询)3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及未被列入被执行人;并分别提供查询截图及相关承诺。

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能够依法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www.chinatax.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

(4)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6.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12.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14.供应商须从采购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15.如供应商为我行关联方,相关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得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

1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7.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8.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9.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1.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并关注以下事项:

1)请有意愿参与采购工作的投标人尽早在“中银智采”完成注册工作,并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日前1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详见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投标人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在“中银智采”系统中提交材料不能代表注册成功,中国银行将对投标人提交材料进行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才注册成功。请投标人于提交材料当日晚些时间或第二日进行注册审核情况查询,实时关注注册审核结果,以免影响使用。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无法参与中国银行采购项目。

3)如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截止当日(工作日)注册,请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或技术支持人员,申请加急审核,并关注注册材料审核结果。因投标人提交材料质量等原因,无法保证投标人注册审核通过,所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注册成功的投标人请登录注册账号后并于中银智采平台的“工作台-操作手册”处下载“投标人投标业务操作手册”或下载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投标人投标业务操作手册”中的附件。

  1. 本项目实行中银智采平台发售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无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06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4日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中银智采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2. 发售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

(1)出售:本项目邮箱获取招标文件,邮件题目注明“领取XX项目招标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yw2@zzgj.net.cn,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要求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DF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等的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将最终版的报名材料一同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注:无须密封及胶装)。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3)加盖公章的完整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通过年检并在有效期内;

4)提供拟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名单(名单中需列明项目负责人及相应人员在律所的级别或职务)及相应人员的律师执业许可证;

5)提供律所简介及至少一件金融类胜诉案例(提供司法裁判文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6)提供材料:提供登记主管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出具的三年之内无违法违纪证明。特别说明:来自同一地区同一主管机关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证明的出具单位必须相同,如分别出自主管机关和委托单位,则必须在开标日资格审查前统一提供主管机关的证明,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参与后续评标。

7)提供材料:未提供过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需要提供至少一份金融同业(银行类)胜诉案例(提供代理合同及司法判决文书等证明材料)。

8)提供材料:《利益冲突承诺函》、《未被列入我行限制使用名单承诺函》

9)提供材料:提供至少一件拟派律师团队在相关领域的胜诉案例(提供司法判决文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10)提供材料:律师事务所及拟为我行提供服务的律师不存在重大负面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其提供法律服务,或可能对我行造成损害的情形。律师事务所及拟为招标人服务的律师须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企查查查询,律所(如投标人为分所,分所与总所均需查询)3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及未被列入被执行人;并分别提供查询截图及相关承诺。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能够依法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1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可成立至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1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1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被宣告破产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②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www.chinatax.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以及查询截图;

③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④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17)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承诺

1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20)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并同时提供潜在投标人关联关系清单。

潜在投标人关联关系清单(填写此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护照号

实际控制人(适用于审计服务、评估服务和法律服务项目)

如果实际控制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公司名称,如果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姓名、身份证号。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注: 如控股股东/投资人为自然人需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护照号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注:出资比例超过25%的股东或投资人如为自然人需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护照号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管理关系单位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

1.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管理关系单位”中的管理关系,是指与投标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3.“管理关系单位”可仅填写与本项目相关的单位名称;

4.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5.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等渠道,审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审核通过的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后续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如存在上述关联关系,则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2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22)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23)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以及查询截图;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25)如供应商为我行关联方,相关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得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2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27)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28)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29)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注:本项目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是指律所事务所负责人。

(2)售价:50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保留付款凭证,登录中银智采平台投标人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申请领取文件”→页面上传付款凭证→“提交审核”。

(4)下载招标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操作流程:(登录中银智采平台投标人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领取文件”→“下载”)。

  1.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投标人资料准备及上传、投标人注册申请后台审核、项目审核、招标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3. 投标人需在中银智采平台“基础管理-软件下载”页面,及时下载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用于申请CA证书、制作投标文件。目前投标客户端仅适用Windows系统。
  4. 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申请CA证书,否则将不能使用CA证书进行后续操作,例如投标文件加密、解密和加盖CA电子印章操作等。
  5. 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6593459,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其他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不提供技术支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pc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不召开

八、踏勘:不组织

九、投标文件递交

  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3日09时30分。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中银智采平台将拒收。下文中所指“电子投标文件”均是指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的投标文件。

  1. 凡通过中银智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通过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中银智采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上传所需时间,建议投标人在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服务时间内(即工作日)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如有问题可参考“投标人投标业务操作手册”,或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予以解决。未按要求执行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 中银智采平台中无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 本项目需要同时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07月23日09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

(3)若中银智采平台中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电子投标文件的,其纸质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将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下开标、评标,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1)因为系统原因造成任一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大于15家。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若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符合规定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 开标时间:07月23日09时30分。
  2. 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
  3. 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开标会开始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解密时间内(30分钟),通过CA证书或解密秘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在开标后尽快解密。
  4. 投标人在开标会议当天自行携带电脑进行签到解密操作(建议携带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电脑),现场不提供网络以及备用电脑。投标人所使用的电脑须下载谷歌浏览器、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等相应插件。解密时使用的电脑需要和加密电脑为同一台电脑,如若更换电脑,需要进行CA证书补发流程,或使用解密秘钥方式解密。建议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使用同一台电脑。如因电脑问题以及其他非系统故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转线下开标、评标的规则: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将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下开标、评标:1)因为系统原因造成任一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大于15家。

十一、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451-53627522

举报邮箱:jwbjc_hl@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9号

十二、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9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0451-5360496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邮编:150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451-81888888(分机号转3011)

电子函件:yw2@zzgj.net.cn

202506162117185015475007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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