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0809-25405GZL102011501)招标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www.gdhualun.com.cn/)获取招标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文件编号:0809-25405GZL102011501
(二)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49.7332万元
(四)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合同履行期限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 1项 | 人民币249.7332万元 |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结算费用达到预算金额,则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者为准。项目为分批供货,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的供货并完成验收。 |
注:(1)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本采购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采购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应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办公家具供应商,服务区域包括广州市,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办公家具供应商截图、且服务区域包括广州市)
(4)供应商 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及分包。
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www.gdhualun.com.cn)。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www.gdhualun.com.cn/或120.25.193.109/)购买采购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www.gdhualun.com.cn/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206)。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多个采购包的项目,供应商如参与多个采购包投标的,须分别对相应采购包进行登记)。
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前台,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3.现场考察:报名结束后,由采购人组织,对①1楼介入室、②2楼静配中心、③3楼检验科、④4楼供应室、⑤6楼ICU进行现场勘察,时间另行通知。
4.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
联系方式:庄小姐,020-81292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7楼
联系方式:020-83172166-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0-83172166-822
2025年10月21日
2025102110174541015619855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