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汗淖尔流域治理+乡村振兴二期张北县270MW光储示范项目EPC总承包(部分)
答疑函(一)
一、招标文件P6-P7 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要求均为“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 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而在P30 评标办法“2.2.4(2)企业 业绩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 问此处的2022年8月1日是否应与前述要求统一修改为2022年7月1日?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业绩中对业绩的时限要求修改为:“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招标文件P202“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只要求填写项目经理、设 计负责人先关资料,请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P175-176)要求的其他人员是否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答:投标人在“(六)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同时后附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P14 暗标的编制要求中“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 统一设为左对齐”,而投P206-207 投标文件格式里的“一、承包人建议书”、“二、承包人实施方案”为居中样式。请问这两个标题是不是也应该按照暗标的 要求设置为左对齐?
答: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完全满足技术文件部分暗标的编制要求。
四、因招标文件P202“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表”每种设备、材料必须提供不少于三个品牌, 请问P203页的“设备采购方案”中的性能指标、选型、产品认证是否仅需要文字说明或承诺,投标阶段无需提供厂家证明文件?
答: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提供厂家证明文件,招标文件并未对此作出要求。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5.1款设计界限中设计分界点修改为:设计分界以220kV升压站出线门型架构上外送线路耐张串挂点为分界点,耐张串及外送线路为线路标段设计范围。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