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长赤镇富民幸福工坊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南江县长赤镇富民幸福工坊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招标文件需要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一、将招标文件第一章中的招标公告中“3.1.1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更正为:“3.1.1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二、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南江县赤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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