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云南民族大学芷苑三食堂、荷苑清真一食堂、荷苑三食堂及荷苑清真二食堂新一轮承包经营项目(第三标段)招标招标编号:HCZB03202601004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CZB032026010042.项目名称:云南民族大学芷苑三食堂、荷苑清真一食堂、荷苑三食堂及荷苑清真二食堂新一轮承包经营项目。3.招标范围:本标段为云南民族大学荷苑三食堂及荷苑清真二食堂新一轮承包经营项目,为在校师生提供卫生营养的饮食服务,以及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饮食接待和服务工作。具体范围如下:标段名称食堂名称食堂类型食堂使用面积备注第三标段荷苑三食堂及荷苑清真二食堂教职工自助餐食堂(兼供云南民族干部培训基地学员自助餐)1.荷苑三食堂使用面积2333.3㎡,其中操作区面积849.8㎡,餐厅面积1483.5㎡。2.荷苑清真二食堂使用面积876.6㎡,其中操作区面积393.8㎡,餐厅面积482.8㎡。3.两个食堂在同一楼层。1.为教职工提供午餐、晚餐服务,餐标为20元/餐/位,每餐至少供应:4个荤菜、6个素菜、3种主食、2种汤(包括稀饭)、1种水果。2.校区教职工人数约1800人,但招标人不保证就餐人数。3.为云南民族干部培训基地学员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服务(不定期培训),每天餐标100元/人。(1)早餐:半自助早餐,20元/餐/位,至少供应:4种自助开胃咸菜、2种热菜(素菜)、2种中式点心、1种养生粥、2种营养饮品(牛奶、果汁各一)、2种水果;1种炒饭,2种粗粮,主食:三款四帽(任选一)。(2)午餐:全自助餐,40元/餐/位,至少供应:6种荤菜、6种素菜、3种主食、2种汤、2种水果、2种果汁。(3)晚餐:全自助餐,40元/餐/位,至少供应:6种荤菜、6种素菜、3种主食、2种汤、2种水果、2种果汁。4.餐费按月结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4.经营期限:五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招标人每年组织一次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5.服务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荷苑三食堂及荷苑清真二食堂后厨操作及用餐服务区域。6.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上级及属地政府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并达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的量化分级管理A级食堂标准和云南省教育厅高校六T管理食堂要求,保证经营食堂能通过“六T达标食堂”验收。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为3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芷苑三食堂;第二标段:荷苑清真一食堂;第三标段:荷苑三食堂及荷苑清真二食堂。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同时投标,也可只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考虑受资源投入能力等限制,可能会影响到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服务工作,增加合同履行的风险,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故在评审过程中,本项目按照标段顺序(1→2→3)进行评审,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且被推荐为前一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仅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不再被推荐为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投标段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挂靠。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或未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提供近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3年9月14日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团队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厨师不少于2人,面点师不少于1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7.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8.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于开标当天查询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并将查询记录留存)。9.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一般及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10.清真食堂经营须符合《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民族宗教行政事务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提供书面声明。11.拟派往清真食堂服务人员须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公民,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民族政策规定,提供书面声明。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1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提供对应资格证明资料。1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招标文件获取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扫描件。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获取。点击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按步骤完成基本信息填写,上传“2.招标文件获取资料”原件扫描件。本项目在微信公众号完成招标文件获取,无须到现场办理。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段,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9日上午09时30分,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除外)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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