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IWEN250416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上海中电新能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注 册证明。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 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 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v.gsxt.gov.cn)、国家权威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近三年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表》中无不良记录。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 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 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 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 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 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 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按标销售,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3日上午8:30至2025年5月19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下同)工作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证 件及营业执照及附件中专用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6月3日上午09:00-09:30。
6.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2025年6月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