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火灾风险评估预警“驯火”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YQDL-2025-059
项目名称: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火灾风险评估预警“驯火”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1.1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1.1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如果本项目的服务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用调减后价格计算价格分。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2〕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119号)的政策等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软件企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09日 至 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
方式:现场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
2、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联系方式:袁工 13812465119)。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报名供应商不参与本项目开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日前两天12:00前通过邮件或者书面告知代理机构,未告知的,开标当天故意迟到或无故不参加的,将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失信行为登记。
4.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17号
联系方式:林队 0511-86068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
联系方式:李工 13655287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3655287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