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
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
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财务要求:投标人 2024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 1。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20年 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至少独立完成过 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5)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的最低资格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项目;
拟任项目总工的最低资格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注:业绩信息均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
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
为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附投标人扫码查询后的核验截图,以证明其真实有效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
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
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
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2022年 9月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山西”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交
通”网站中未被列入行政处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