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广安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消防专业分包”(项目编号:GACG2025083)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3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无亏损”证明材料无固定格式,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需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相关要求自行单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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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广安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消防专业分包”(项目编号:GACG2025083)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3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无亏损”证明材料无固定格式,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需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相关要求自行单独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