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邹城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
(水泥)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CR23J1GS-ZCGS-2025-XJ02
1.询价条件
项目业主为山东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邹城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工程建设已全面启动,建设资金已落实。询价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邹城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水泥等材料已具备询价条件,为确保本标段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
邹城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为邹城市新建供水管网工程,建设城市供水管网30千米及相关辅助设施。利用白马河、大沙河雨洪资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及邹西塌陷区地表水,通过水质提升后可形成3000 万 m³中水供水能力。(本项目不涉及白马河水资源调配)主要为输配水管线、湿地、绿化等水处理工程与河道输水相关的工程;建设泵站、控制中心及相关配套工程。
2.2本次询价计划对工程施工用水泥进行询价,询价内容如下:
附件1:询价物资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备注 |
SN0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 袋装 | 达到国家标准及采购人施工要求 | 吨 | 100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分公司邹城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地点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分公司邹城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达到国家标准及采购人施工要求 | 随车附带检验报告、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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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数量为询价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结算按照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报价人不能因数量的调整对采购人提出异议或诉讼。
3.技术质量要求
3.1参照图纸规范对所需材料符合国家标准GB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规定的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
3.2应满足图纸设计、建设单位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如国家规范等调整,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最新标准及要求,但供应单价应保持不变。
3.3负责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报价人负责卸车。
3.4报价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报价人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5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报价人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报价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3财务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4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无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3年无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报价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联系人: 孙士安 电话:15550973720 电子邮箱:455340168@qq.com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邹城供水提升设计总包项目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3032710965 9.监督人信息: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028-68311212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028-68311296 在报价人报名期间,若采购人故意排除潜在报价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邹城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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