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城市清扫保洁第五轮市场化服务项目园区标(智慧环卫) 采购项目编号:NXCG-20251117002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总预算金额:81067758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81067758元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第一项: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五、设备要求(机械设备最低配备要求)1.1条款: 原内容: 1.1车辆、设备功能要求:除快保车(电动小型垃圾收集车)外,其余车辆设备应具备实时定位、远程监控管理等功能。 现修改为: 1.1车辆、设备功能要求:除快保车(电动小型垃圾收集车)外,其余车辆设备应具备实时定位、远程监控管理等功能。还应配置6台自带动力除雪滚刷设备保障主要路面的扫雪除冰。 第二项:技术评审 原内容: 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及生产管理 6.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需求编制的服务质量、安全保障及生产管理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措施、质量安全文明作业、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方案等)进行评价; 方案思路明晰合理、措施完整、科学、实用、针对性强的计6分;缺项漏项每处扣2分;分析思路欠明晰欠合理、内容不完整、实用性及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0.51分,扣完为止。 1.内容有缺漏项是指:未在方案中体现或仅按需求或评分办法填写标题或直接复制采购需求未做修改的; 2.欠合理、欠完善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 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符合采购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及使用需求,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3.合理性:方案提出的方法和标准应该是符合本项目特点的; 4.可行性:方案提出的目标在所要求的时间范围是能完成的。 修改为: 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及生产管理 6.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需求编制的服务质量、安全保障及生产管理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措施、质量安全文明作业、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方案等)进行评价; 方案思路明晰合理、措施完整、科学、实用、针对性强的计6分;缺项漏项每处扣2分;分析思路欠明晰欠合理、内容不完整、实用性及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1.内容有缺漏项是指:未在方案中体现或仅按需求或评分办法填写标题或直接复制采购需求未做修改的; 2.欠合理、欠完善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 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符合采购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及使用需求,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3.合理性:方案提出的方法和标准应该是符合本项目特点的; 4.可行性:方案提出的目标在所要求的时间范围是能完成的。 第三项:服务内容 原内容: 服务内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道路洒水降尘、清洗,果皮桶、公共汽车站牌、电信设施、路灯杆、摄像头杆、红绿灯杆、路牌杆,交通护栏等市政设施清洗保洁,所属范围“牛皮癣”清理等。主要路面的扫雪除冰等。城区洒水清洗要求:全天候洗扫,做到路面随脏随洗扫,其中至少一级道路每天冲洒水四次、二级道路每天冲洒水三次、三四级道路每天冲洒水两次,背街小巷每天一次;一级道路每周清洗一次,二级、三级、四级道路每两周清洗一次,一年考虑60个暴雨日不清洗,一级折算一年需清洗43.6次,二级、三级、四级21.8次。 修改为: 服务内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道路洒水降尘、清洗,果皮桶、公共汽车站牌、电信设施、路灯杆、摄像头杆、红绿灯杆、路牌杆等市政设施清洗保洁,所属范围“牛皮癣”清理等。主要路面的扫雪除冰等。城区洒水清洗要求:全天候洗扫,做到路面随脏随洗扫,其中至少一级道路每天冲洒水四次、二级道路每天冲洒水三次、三四级道路每天冲洒水两次,背街小巷每天一次;一级道路每周清洗一次,二级、三级、四级道路每两周清洗一次,一年考虑60个暴雨日不清洗,一级折算一年需清洗43.6次,二级、三级、四级21.8次。 第四项:★号条款汇总序号2 原内容:★供应商进行分项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2025年道路清扫保洁数据及经费汇总表的相关内容并详细列明。 修改为:★供应商进行分项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2025年道路清扫保洁数据及经费汇总表的相关内容并详细列明一级道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四级道路、花坛绿化带、果皮桶 、电灯杆、弱电箱、站台电话亭、交通护栏、洒水清洗的单价。其中交通护栏不纳入本次招标服务内容。交通护栏清洗费用为不可竞争费,不可调整。园区标交通护栏清洗费用为1253577元/年,三年总计费用为3760731元。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地 址:玉潭镇花明南路116号 联系人:汤宁敏 电 话:0731-8789567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街道麓谷大道627号海创科技工业园B-1栋加速器生产车间710 联系人:刘小兵 邮 编:410000 电 话:0731-85718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