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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督查考评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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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督查考评服务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508280024-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长沙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政府二办八楼

供应商(乙方):海南逸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路35号六合大厦八楼D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督查考评服务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价服务项目其他服务详见招标文件11254900

合计金额小写:12549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伍万肆仟玖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价(元)

备注

1

项目人员费用

人/年

团队人员20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评价员15人、立案人员2人、数据分析师1人、文案人员1人),综合薪资待遇及社保费用等按56500元/人/年计算。

海南逸洁

20

56500.00

1130000.00

2

项目交通费用

组/年

包含车辆折旧费、油费/充电费补贴

海南逸洁

5

18000.00

90000.00

3

项目设备费用

套/年

手机、手机卡

电信

15

1500.00

22500.00

4

项目其他费用

项/年

办公经费等,计费率约为上述费用总和(1+2+3)的1%

海南逸洁

1

12400.00

12400.00

5

……

合计报价

1254900.00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评价范围

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共7个区县范围内共计85个街道(镇)的所有住宅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区域等。

(二)评价内容

根据年度方案和评估办法要求,主要围绕宣传引导、设施投放、分类成效、综合管理等内容进行评价。

(三)工作任务

1、负责日常评价。以采集问题、下派案卷、处理案卷、统计计分的形式开展日常评价工作,核算相关部门、各区县受理的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率,并每月底从生活垃圾分类评价系统中提取当月评价成绩。

2、通过数据建模,对垃圾分类评价内容、指标及分值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研判,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3、通过数据建模,按层级式(市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单位名录库(包括公共机构、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和经营区域)和评价管理系统(项目启动1个半月内完成)。

4、对各区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框架、政策制订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

5、收集各区县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框架中所有的相关数据(包括公共机构、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和相关企业),并完成统计、整理、汇总、分析及应用,评价和分析各实施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差异性及原因,提出合理性建议。

6、开展评价工作培训,编制培训课件。

7、协助并配合采购单位开好评价工作会议;协助开展评价工作调研,编制调研报告。

8、编制评价工作计划,报采购单位审定通过后实施,并做好本项目评价资料的收集整理。

9、完成甲方交代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四)评价方式

采取现场暗访的方式采集问题,并将问题采集情况及时上传平台,根据各区县、相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成果

1、当日评价任务结束后生成日通报,经甲方审核后通过平台派发至相关单位。

2、每月3日前提交对市直各部门、各区县落实各项工作指标情况报告,并附情况分析说明,工作报告要有问题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和下 一步工作建议,并形成垃圾分类工作专报。

3、每季度首月5日前提交上个季度工作季报。次年1月5日前提交上一年度工作年报。

4、合同服务期满后,于10个工作日内形成合同履行工作报告。

(六)信息化系统要求

乙方使用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评价全流程信息化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建立评价数据库、评价管理、人员管理、报表管理、数据展示、移动考勤办公、查询、取证等),确保评价过程公平公正、客观、高效和可控。

(七)覆盖频次要求

采取每两个季度覆盖全市所有检查评价点位。具体为:每日安排五组评价人员至少检查评价点位80个,每月覆盖全市所有街道2次,每半年度覆盖全市居民小区1次。评价工作人员外出评价的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安排不少于20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1人、评价员15人、立案人员2人、数据分析师1人、文案人员1人),所有人员均须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相关保险,合同期内若发生劳资纠纷、人身安全及其他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配备必要的外出检查设备和日常办公设备,其中外出考评人员需要配置足够数量和像素满足要求的移动终端(如手机),满足项目使用要求。涉及设施设备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其他要求

甲方将根据项目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评价办法及标准,本项目的评价办法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如评价要求及所产生的相关指标变化,甲方有权对评价标准和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考核,一年内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29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支付单年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柒拾伍万贰仟玖佰肆拾元整(小写:¥752940.0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暂计为5019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年度期满,甲方根据季度考核验收评定的成绩,按照本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费用。满足甲方要求后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单年合同价款余款;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组织履约验收,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海口分行(海南逸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898900438410567)

3.预付款保函: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9-03 ——2026-09-02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是否邀请专家: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履行,具体要求见附件1。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履行,具体要求见附件1。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履行,具体要求见附件1。

(6)履约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履行,具体要求见附件1。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履行,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及时处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考评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10日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必要的工作资料等。

4)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的服务范围内,合理调整技术服务计划。

5)本合同金额为含税包干价,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

6)甲方可根据项目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考核办法及标准(详见附件1),本项目的考核办法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如考核要求及所产生的相关指标变化,甲方有权与乙方协商修改。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开展工作,并应符合甲方的服务要求。

2)乙方有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专项考评和检查工作。

3)乙方有义务对员工开展培训,以提高业务服务的技术水平。

4)乙方团队成员有变更时,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且成员需更换为具备同等或者更高等级资质的工作人员。

5)乙方可对项目工作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

6)乙方在开展服务期间,应与甲方充分合作,在服务过程中认真听取甲方的意见,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意见应予以接受。

7)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服务时,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提供违反事实和法律的服务。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该年度内季度履约情况考核不合格达到2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且次年度及此后的服务合同不予续签,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第三方评价服务执行情况评定表详见附件1)

4.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日内,乙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原因未完成部分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5.乙方未按时、按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按未完成工作任务比例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外,还需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6.本合同所称违约金系合同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旨在约束合同的更好履行,具有惩罚及补偿的双重性质,双方同意违约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裁决机构进行调整。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逾期可得利益,以及守约方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鉴定费、执行费等所有费用。

7.若因财政评审程序或财政预算拨付延迟等非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保密义务

乙方对调查所取得的数据、研究结论及甲方提供的一切相关文件承担保密责任。乙方如未按照本约定履行保密义务时,乙方承诺将项目费用总金额全部退回。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及时、足额的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第十条项下的第1、2款不予适用。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长沙市城市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00006127280M

纳税人识别号:11430100006127280M

8.乙方收款账户:

账户名:海南逸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RCCU501

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0MA5RCCU501

开户行:招商银行海口分行

账户号:898900438410567

9.合同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合法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拒绝提供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财政审批等不可归责于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付款延迟,不构成甲方违约,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余宏卿法定代表人:李丽

委托代理人:陈奇勋委托代理人:李丽

附件列表

  1. 附件1+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价服务执行情况评定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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