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集采分中心
清水试点项目二次设备竞谈
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CCDQJ-CDJC-2026018
1.采购条件
1.1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清水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清水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已由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能(天水)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人所需终端进行竞争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清水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甘肃公司甘肃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清水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规划区域位于天水市清水县松树镇、黄门镇,拟安装5台单机容量6.7MW,一台6.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0MW,每台风机配一台箱式变压器,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通过一回110kV线路接入330kV绵诸变,场址区中心距离县城中心约20km,场址区海拔约在1800~1900m。省道S218及县乡道路经过场区,对外交通较便利,山体坡度较大,场内交通状况较为复杂。接入系统方案以甘肃省电力系统设计批复为准。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谈。
2.2.2 竞谈方式:采用国内竞争谈判方式。
3.竞谈依据
3.1本次竞谈的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供应商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竞谈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清水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二次设备(ECSB-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厂家或供应经验的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年01月至今招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1份;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01月至今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招标物资生产厂家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3年0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序号 采购人名称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谈判文件售价(元) 谈判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清水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ECSB-01 110kV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套 1 500 0 0 2 安全稳定控制装置 套 1 3 一次调频设备 套 1 4 110kV升压站辅助控制系统 台 1 5 升压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套 1 6 一体化电源系统 套 1 7 IAD设备 套 1 8 OMS系统及发电计划曲线系统 套 1 9 电能量计量采集终端 套 1 10 调度数据网设备技术规范书 套 1 11 二次安防设备 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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