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瑞大道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编码:GCJS2025GD000395)于2025年8月12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及补充,具体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节招标文件指导文本修改补充申报表中的7拟修改、删除、补充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余各处不一致,统一修改为:“递交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招标公告或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28 号时代广场中座 7 楼”。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部分专业合同条件14.2.1原为:“(1)设计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费暂定合同价款的 30%作为预付款。”修改为:“设计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费暂定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部分专业合同条件14.3.4.1 设计进度款方式:原为:“①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费暂定合同价款的 30%作为预付款。”修改为:“①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费暂定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第3.2说明原为:“此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高州市审计局复核的概算设计费金额,已按照行业收费标准下浮30%。”修改为:“此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概算设计费金额,已按照行业收费标准下浮30%。”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节招标文件指导文本修改补充申报表中的4拟修改、删除、补充内容的说明同步修改一致。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补充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