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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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七景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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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宣州区洪林镇七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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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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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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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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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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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七景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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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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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Q-GC-GK-202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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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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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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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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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诚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同扩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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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东华大道1号电商综合楼312室、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双凤路与卧龙湖路交口智湖科创中心8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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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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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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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合格(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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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7.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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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侯健伟(施工);缪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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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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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129229;CS13310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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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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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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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市政行业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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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灵璧县浍沟镇2023年度李宅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2.灵璧县虞姬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虞姬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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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企业奖项:1.潘一矿东区南门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获得2024年度安徽省风景园林绿化“徽园杯”规划设计类二等奖;
2.庐江县矾山镇乔冲林场民宿(竹海硒庐野奢露营地)工程获得2024年度安徽省风景园林绿化“徽园杯”规划设计类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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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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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民兴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上海新建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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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通站路西侧9号、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000号3801-38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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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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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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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合格(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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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7.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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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聂建伟(施工);孙礼君(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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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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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42403633;CS153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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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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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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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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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巢湖市黄麓镇建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
2. 池州市贵池区里山街道元四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EP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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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企业奖项:1.如皋GXQ2014-31#地块项目(如皋皋邻广场)获得南通市2023年度优秀勘察设计;
2.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区龙院二、三、五组“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获得2024年度上海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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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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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郑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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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七景村崔村组;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2幢2-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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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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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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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合格(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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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7.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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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陈海菊(施工);刘欣(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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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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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31457486;CS14210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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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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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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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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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揭西县京溪园镇粗坑村红色旅游及美丽乡村提升建设项目;2.凤阳县2022年度美丽乡村殷涧镇赵窑中心村建筑、绿化类工程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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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企业奖项:1.盐塘河公园固定避难场所设计项目获得2022年盐城市优秀勘察设计获奖项目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类市级三等奖;
2.民乐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民俗文化村改造项目获得2023年盐城市优秀勘察设计获奖项目建筑工程设计类市级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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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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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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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林夕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因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报价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2.5条之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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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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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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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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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1386530525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1879227757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19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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