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省级及以上90%,地方配套资金10%。项目法人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4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本批次施工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0标工程范围为桩号37+900~39+650、40+650~42+900及56+450~58+880,其中:⑴ 桩号37+900~39+650、40+650~42+900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深泓扩挖4.00km,南北堤加高培厚(含南堤50m青坎)8.00km,南堤防渗加固4.00km,深泓南北侧河坡防护8.00km,南北堤堤坡防护8.00km,调度河清淤4.00km,十四中沟涵洞接长,弃土布置及远距离调土(筑堤),上堤坡道,塔基防护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程;⑵ 桩号56+450~58+880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南堤加高培厚(含南堤50m青坎)2.43km,南堤防渗加固1.05km,深泓南侧河坡防护2.43km,南堤堤坡防护2.43km,弃土布置,上堤坡道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程。淮河入海水道南堤堤防级别为1级,北堤堤防级别为2级。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2标工程范围为桩号47+500~51+500、58+880~60+350,其中:⑴ 桩号47+500~51+500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深泓扩挖4.00km,南北堤加高培厚8.00km,南堤防渗加固4.00km,深泓南北侧河坡防护8.00km,南北堤堤坡防护8.00km,调度河清淤4.00km,弃土布置及远距离调土(筑堤),上堤坡道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程;⑵ 桩号58+880~60+350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南堤加高培厚(含南堤50m青坎)1.47km,深泓南侧河坡防护1.47km,南堤堤坡防护1.47km,弃土布置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程。淮河入海水道南堤堤防级别为1级,北堤堤防级别为2级。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4标主要建设内容为:桩号56+450~60+500,包括河道堤防、渔滨河涵洞、衡河泵站、衡河涵洞、衡河调度河节制闸、衡河临时机口等工程。其中:河道堤防工程包括深泓扩挖4.05km,南北堤加高培厚4.2km,深泓南北侧河坡防护4.2km,南北堤堤坡防护4.2km,调度河清淤4.05km,弃土排泥场布置,上堤坡道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程。淮河入海水道南堤堤防级别为1级,北堤堤防级别为2级。
2.3招标范围: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4标主要内容包括:
一、河道工程
1、深泓扩挖
泓道开挖总长4.05km,底宽280m,底高程-2.0m,边坡1:5。其中56+450~58+000北泓采用干法开挖,58+000~60+500北泓采用湿法开挖,南泓均采用干法施工。
2.堤防加固
堤线基本沿现状堤线布置,桩号56+450~60+500段南堤堤防加固总长度约4.05km,桩号60+350~60+500段南堤堤防加固总长度约150m。南北堤堤顶高程均为14.0~14.5m,顶宽20m,北堤迎水坡、背水坡高程8.0~9.5m高程设15~23m宽平台,南堤海道侧高程9.0~11.0m设18m宽平台,边坡坡比均为1:3。
3.防护工程
深泓北侧河坡防护总长度约4.05km,桩号56+450~58+000北侧河坡采用14cm厚实心砼预制块防护,桩号58+000~60+500北侧河坡高程3.5m以上采用14cm厚实心砼预制块防护,高程3.5m以下采用20cm厚膜袋砼防护,膜袋砼至河底后水平方向加护5m。深泓南侧桩号60+350~60+500段河坡采用14cm厚实心砼预制块防护,坡脚采用5m长预应力U型板桩防护。
桩号56+450~60+500北侧堤坡、桩号60+350~60+500南侧堤坡均采用14cm厚空心砼预制块防护,硬质防护以上及背坡面均为植物防护措施。
4.调度河清淤
本标段调度河疏浚长度4.05km,疏浚断面标注为河底宽10m,底高程1.0m,边坡1:4。
5.弃土区布置
弃土总量约333万 m3,干法弃土约201万 m3,湿法(排泥场)弃土约132万 m3。干法开挖弃土弃至弃土区,湿法开挖的淤土弃至排泥场。在新开调度河以南布置临时排泥场889.7亩,临时弃土区布置1233亩。
6.水土保持
堤防、滩面、调度河常水位以上坡面、管理范围内及施工扰动其他地表进行植物防护;堤防设置排水系统;施工期各项水土保持临时防护。
二、建筑物工程
1、衡河站
衡河站位于淮安市淮安区入海水道北堤桩号59+873处,外河侧为入海水道,内河侧为衡河。衡河站为新建工程,固定站建站流量为51m3/s。临时机口流量为19m3/s。衡河站共安装4台型号2200ZLQ立式全调节轴流泵,采用堤后式布置,主要由站身和前池、出水池、出水涵洞(带防洪闸)、进出水侧翼墙、清污机桥及进出水引河等组成。临时机口采用混流式水泵,顺坡式布置,主要包括进水侧护坡,出水池、出水涵洞和出口段连接段。
2、衡河涵洞接长
衡河涵洞位于入海水道北堤桩号59+778m处,设计流量为207m3/s,共5孔,每孔净宽6m。本次衡河涵洞工程进口段维持现状,5孔涵洞向出水侧接长36.96m;拆建闸首工作桥,拆建出水口翼墙、下游消力池、海漫、护坡、护底,向下移恢复抛石防冲槽。
3、渔滨河涵洞
渔滨河涵洞位于入海水道北堤桩号56+500处,设计流量为79.0m3/s,为2孔钢筋混凝土箱涵,洞身尺寸为6.0×7.5m(宽×高),涵洞底板顶面高程为1.0m。本次渔滨河涵洞进口段维持现状,出口段接长32.60m,拆建出水口翼墙、下游消力池、海漫、护坡、护底,恢复抛石防冲槽。
4、调度河衡河节制闸
调度河衡河节制闸位于入海水道北堤桩号60+220处,10年一遇排涝流量为49.5m3/s。闸室采用钢筋砼坞式结构,闸单孔宽8.00m,闸墩顶工作桥上设启闭机房,内河侧设检修便桥。闸下设交通桥,荷载标准公路-Ⅱ级。上、下游侧设消力池及连接段翼墙、护底、护坡等。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招标图纸和本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对应概算约32791.4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9个月(1187天)。工程计划于2025年10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8年12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质量要求:合同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承诺书】。
(2)业绩要求:2020年8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同时具有:
①单项合同中设计流量 30m3/s 及以上泵站(或设计流量100m3/s 及以上水闸)的施工业绩;
②单项合同签约金额10000 万元及以上河道工程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前述序号 1、2、3 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泵站(或水闸)设计流量的,则还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未处于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的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要求。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5人。
【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以上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各成员联合体协议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7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一投标单位一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信用等级要求 | / |
12.施工设备 | / |
13.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4.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项目经理如为退休人员,则须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退休证书、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应明显标注。 |
15.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1.0;0.99;0.98,开标现场抽取;
β—T×α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2%;65%,开标现场抽取;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85%计算。】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为31769万元(含3%预留金),其中分项报价河道工程最高限价为22604万元(不含3%预留金),建筑物工程最高限价为8240万元(不含3%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报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1)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1.投标人2020年8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签约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河道工程或单项合同签约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的,有1个得1分,最多得1分。 2.投标人2020年8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设计流量50m3/s及以上泵站施工的,有1个得1分,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堤防级别或泵站设计流量或工程内容的,则还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不得重复评分,项目经理得分优先。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 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履约能力 | 1.项目经理年龄≤60周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以身份证上出生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拟任项目经理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设计流量50m3/s及以上泵站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有1个得1分,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泵站设计流量或工程内容的,则还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注: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果技术负责人同一项目中变更为项目经理的予以认可;如三者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不得重复评分,项目经理得分优先。 | 2 | |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 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 1.拟任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或安全科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2.项目组织机构完整,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上述各类人员配备齐全的得1分,每少一名扣0.2分,最多扣1分。 上述人员不重复得分,需提供相应证书,否则不得分。 | 2 | ||
2.2.4(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 准 | 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各项按区间赋分: (1)内容优秀的在95%(含)-85%(含)区间内赋分; (2)内容良好的在85%-75%(含)区间内赋分; (3)内容一般的在75%-60%(含)区间内赋分; (4)无描述则不得分; (5)赋分低于60%(不含)或高于95%(不含)的,应详细说明理由。 | |
页数设置 |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包括附表)编制内容不得超过300页(含300页),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超过或未提供承诺函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工场布置 | 工场布置、施工道路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按区间赋分。 | 3 | ||
土方工程 | 1.土方调配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 2.堤防清基清表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3.筑堤土源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4.堤防填筑土方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1分; 5.堤防外观质量控制合理可行得0.5分; 6.弃土堆置、平整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1分; 7.土方工程施工围堰、降排水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0.5分。 按区间赋分。 | 7 | ||
涵洞、泵站工程 | 1.涵洞、泵站工程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2.涵洞、泵站工程施工围堰、降排水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1分; 3.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方案合理得2分。 按区间赋分。 | 4 | ||
防渗墙工程 | 防渗墙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障得1分。按区间赋分。 | 1 | ||
护砌工程 | 护砌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障得1分。按区间赋分。 | 1 | ||
砼工程 | 砼施工工艺。砼原材料采购、保管,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1分; 砼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砼强度及外观质量有保证得1分;流道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按区间赋分。 | 3 | ||
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措施 | 1.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 2.环境保护方案措施合理1分。 按区间赋分。 | 3 | ||
扬尘治理措施 | 扬尘治理措施合理2分。按区间赋分。 | 2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2分。按区间赋分。 | 2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编制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方案合理,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投入有保障,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得2分,按区间赋分。 | 2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按区间赋分。 | 2 | ||
资源配置计划 |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2分。按区间赋分。 | 2 | ||
施工难点对策措施及创优、创新措施方案 | 1.工程施工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具体情况熟悉,施工难点把握准确,相应对策措施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得1分; 2.创优、创新措施方案:工程创优、创新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1分。 按区间赋分。 | 2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 准 | 投标报价 |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60分; (2)投标报价超过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不足1%的部分按内插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60 |
7.6关联标段内中标标段限制数量规定
本批次招标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0标、12标、14标共3个关联标段。每个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①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0标、②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4标、③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12标。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评标顺序进行推荐。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 其它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7-8370015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淮扬路123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话:0517-897109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孙贺然、叶静宜、沙雷、刘赛
电话:025-84795963、15722917396
邮箱:shalei@jocit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