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方案已由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项目授权主体是嵩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是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特许经营者参考,不应作为特许经营者投资、决策的依据,特许经营者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1)项目名称: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2)项目代码:2401-410325-04-01-299765
(3)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52号
采购编号:嵩政采公开-2025-47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一级公路,路线全长53.263公里,陆浑至箭沟河段新建工程22.238公里,箭沟河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31.02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①土石方:挖方836.33万立方米,填方329.80万立方米。
②沥青混凝土路面792518平方米。
③全线共设桥梁13759m/40座,其中特大桥6794m/5座,大桥6340m/16座,中桥426.5m/8座,小桥199.2m/11座。
④涵洞:全线共设涵洞85道,其中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1道,钢波纹管涵10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54道。
⑤交叉:平面交叉68处,互通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3处。
⑥隧道9513.5米/7座(以单洞长度计)。
⑦拆迁建筑物66476平方米。
⑧沿线设施: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1处,运营服务站1处。
⑨占地:总占地331.755公顷(4976.32亩)。
(6)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66053.34万元。
(7)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约93210.67万元。政府出资人代表拟定股权比例为49%,以重点项目资金出资约45673.23万元。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51%,出资约47537.44万元,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满足融资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
建设期补助包括:
1)依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4〕366号),本项目可申请约109758万元重点项目资金,首先用作政府出资人代表的资本金45673.23万元,剩余部分用作项目建设期补助。
2)政府方负责筹措15000万元作为项目建设期补助(最终以中标特许经营者报价为准),为项目提供投资支持。
债务资金:除资本金和建设期投资补助外,项目建设资金约293757.9万元需由项目公司依法依规融资筹措,占项目总投资的63.03%。
(8)建设地点:嵩县境内。
注: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估算总投资、路线走向等以最终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中标后,特许经营者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实施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3)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共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工作7个月,建设期3年,前期及建设期以最终批复的工可为准,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交工合格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从项目交工合格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收费期限30年,收费期限自本项目收费许可文件公布之日起计。
特许经营期内,若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
(4)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可取得项目范围内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广告经营收入、服务设施经营收入。
2.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关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收费公路项目认定标准的意见(试行)》(豫交文〔2024〕51号)规定,本项目为一级公路新改建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估算总投资约为466053.34万元,桥隧比达到34.4%,特大桥6794m/5座,符合豫交文〔2024〕51号文件适用标准,本项目可认定为“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结合国办函〔2023〕115号文件相关要求,属于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如为境外注册企业,为依法注册文件,并提供注册文件的中文翻译,下同)、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状况:提供最近连续三年(2022—2024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当年起算,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且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投融资能力:2024年末经审计总资产额46.60亿元(含46.60亿元)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含85%)。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投融资能力,投融资能力不低于46.60亿元(含46.60亿元,以银行授信额度、银行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等一项或多项合计总额为准),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不低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5%(即不低于16.31亿元)。
3.4商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内“信息公示”-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代为查询)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最新信用评价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且处于有效期内。
3.5投融资业绩:近十年(2015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收费批复或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或主持或参股投资完成过一个总投资不少于20亿元(含20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收费公路项目。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10家(含10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在项目公司持股,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内部股权占比最大方。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公司中为一致行动人,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对项目公司进行管理或监管,联合体各方应当向招标人提供一致行动人协议或者其他相关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应最有利于组织协调整个联合体各方、最有利于代表联合体与政府开展合作磋商及谈判、最有利于项目推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初步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1、3.2、3.4项的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3项中资产负债率的要求;
(3)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招标公告第3.3项中总资产、净资产及投融资能力的要求;
(4)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招标公告第3.5项要求。
3.7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发改办投资〔2024〕227号)规定,嵩县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6月25日 至2025年07月01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27日0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十二。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嵩县县城白云大道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话:0379-66333867
代理机构:经纶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漳河路12号9幢1单元2503室
联 系 人:张金全
电话:15824996404
监管部门:嵩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317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