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夏财采磋-2025-45 | ||||||
2、采购项目名称:夏邑县人民医院信息化提升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 ||||||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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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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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标(终止)原因 | ||||||
夏邑县人民医院信息化提升附属设备采购项目于2025年07月29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发现以下情况:1、河南光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二次报价时,在系统填写金额与上传的二次报价文件金额不一致,磋商小组以系统填写金额计算报价得分。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项响应文件的递交第3条及正文3.2磋商报价构成及要求(4)规定:二次报价时,供应商应首先填写二次报价金额,然后上传二次报价PDF文件。需注意填写金额应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一致。如不一致,报价以上传的加盖有电子签章的报价文件为准。2、磋商小组未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5.5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规定:5.5.1 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正文3.5 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3.5.1 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以上情况已书面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夏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本项目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工作日。2、质疑和投诉渠道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3、磋商信息3.1、磋商时间:2025年07月29日3.2、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室3.3、磋商小组名单:曹彦丹(鹤壁市)、孟福意、王李珺(采购人代表)4、监督单位:夏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 址:夏邑县康复路中段联系电话:0370-6766619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夏邑县人民医院 | ||||||
地址:河南省夏邑县康复路中段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0370-627176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邦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归德路与侯恂路交叉口国安大厦12楼西户 | ||||||
联系人:范女士 | ||||||
联系方式:1913913083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 ||||||
联系方式:191391308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