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新区梅墟历史地段邵家大屋等文保建筑保护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1425075
项目名称:高新区梅墟历史地段邵家大屋等文保建筑保护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3107元
最高限价(元):603107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高新区梅墟历史地段邵家大屋等文保建筑保护工程(设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3107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新区梅墟历史地段邵家大屋等文保建筑保护工程(设计),具体采购内容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工程的企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详见[2011]300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本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磋商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无效;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如需)现场递交地点为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江南路与创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在线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4.2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响应,自行承担相应一切费用。
4.2.1响应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响应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响应文件制作:
4.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3.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4.3.3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3.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不作强制要求,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提供)的递交:
4.3.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启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启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收件人:周工,联系方式:13906697628。
4.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 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906480
质疑联系人:吴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913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旸、华飞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06697628、13566523420
质疑联系人:余敏
质疑联系方式:1596890645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传 真:/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2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