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阜新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900-02249
项目名称:阜新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4900
最高限价(元):4949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需求
1.1 需求背景
贯彻落实辽宁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平安辽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夯实市级政法主业、筑牢平安建设根基为目标,通过压实责任链条、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深化命案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建设阜新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平台,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命案管理、平安建设等模块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平台在矛盾纠纷化解领域的处置能力,并将增设功能以接口对接形式实现省、市两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协同联动。
1.2 需求内容
| 功能 | 功能描述 |
| 矛盾纠纷化解模块 |
| 纠纷采集 | 根据辽宁省矛盾纠纷类型数据标准,结合本地相关数据标准,建立阜新市矛盾纠纷类型标准。支持电脑端批量导入纠纷信息,包括当事人信息、纠纷信息、化解信息等。 |
| 流转处置▲ | 依托流程引擎能力,建立健全业务协同的矛盾纠纷事件联动调处应用,使各部门、各类调解资源力量共同参与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中。为多来源案件提供有效的解决渠道,市矛调中心统筹调度监督,为全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信息化的支撑能力。 按照事件的类型分流到各调处单位或部门,同时支持添加协助处置单位,分派到调处单位的事件由调处单位进行事件处理; |
| 纠纷登记▲ | 结合本地相关数据标准,建立阜新市矛盾纠纷类型标准。支持电脑端新增纠纷信息,包括当事人信息、纠纷信息、化解信息等。 |
| 纠纷化解 | 针对省级下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化解 |
| 纠纷整改 | 针对省退回的纠纷信息不完整等情况进行整改 |
| 矛盾纠纷上报 | 对采集的矛盾纠纷数据核实后上报到省平台 |
| 综合查询▲ | 系统提供多维度数据查询筛选功能,可通过时间维度、案件办结状态维度、问题类型维度等多方面对案件进行综合查询,通过动态列表的方式显示受理案件的结果情况汇总,支持导出事件详情信息。 |
| 统计分析 | 对矛盾纠纷信息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 纠纷类别数量对比 展示平台中各纠纷类别的数量排名TOP5,排名后的百分比标识当前纠纷类别与平台内总事件数量的占比情况。 纠纷类别阶段数量 展示平台中所有纠纷类别的数量分布情况,右上角可切换展示的事件状态。 纠纷数量趋势 展示平台在一个时间段内受理事件数量的变化趋势,点击右上角的天、周、月可以更改时间维度。 |
| 命案管理模块 |
| 命案上报 | 实现案件信息向省级平台的标准化传输,按照省级平台接口规范,自动将登记信息映射为省级要求的字段(如案件编号、风险等级代码、治理措施代码等)。市级审核通过后,点击 “上报省级平台” 按钮,系统自动传输数据,并返回省级接收回执。 |
| 命案详细信息 | 包含命案信息、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详细情况 |
| 流转履历 | 包含历次保存、修改、提交等日志记录,支持查看历史修改详细情况。 |
| 履历信息 | 查看历史修改详细情况,包含命案信息、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详细情况。 |
| 命案督办 | 对重点案件支持新增命案督办,提升综合办案质量及效率。支持案件类型:挂牌督办、一案三命、一案两命、一年十起、三月三起、六月五起等类型 |
| 命案发案统计 | 对命案情况综合分析,支持按时间、地点、性别、案发原因、作案工具、人员来源等维度详细统计。 |
| 平安建设 |
| 风险人群 | 根据省平台相关数据接口要求,建立司法专用重点人群信息库,整合多源信息,实现标准化管理与风险等级动态更新,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风险预警智能化、管理服务精准化,为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及风险防控提供数据支撑。 对重点人群流转与跨层级协同,实现重点人群信息从基层到省级平台的标准化传递,确保 “高风险人群” 优先管控。支撑将重点人群信息流转派发到各责任单位。 |
| 风险人群转递 | 对重点人群流转与跨层级协同,实现重点人群信息从基层到省级平台的标准化传递,支持将重点人群信息流转派发到各责任单位。 |
| 风险人群记录 | 对重点人群流转与跨层级协同,实现重点人群信息从基层到省级平台的标准化传递,支持生成流转记录。 |
| 省重点矛盾纠纷转递 | 通过平台将省重点人群矛盾纠纷流转派发到责任单位,并生成相关流转记录。实现风险信息的省级统筹与跨域治理。 |
| 工作考核 |
| 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核 | 根据各部门参与群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考核情况,为评估各部门在群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成效,根据制定的考核办法中的量化考核指标,对部门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考核 |
| 统一身份认证 |
| 统一身份认证▲ | 通过统一门户进行身份认证 |
| 对接省平台接口 |
| 登录与授权 | 提供登录与授权接口 |
| 矛盾基本信息上传 | 供应商须自行与省级矛盾纠纷基本信息上传的接口 |
| 矛盾基本信息修改 | 供应商须自行与省级矛盾纠纷基本信息修改的接口 |
| 矛盾调解记录上传 | 供应商须自行与省级矛盾纠纷化解记录上传的接口 |
| 矛盾化解状态上传 | 供应商须自行与省级矛盾纠纷化解状态上传的接口 |
| 命案信息上传 | 供应商须自行与省级命案信息上传的接口 |
| 重点人数据拉取 | 供应商须自行与省级重点人群数据拉取的接口 |
| 重点人走访信息回传 | 供应商须自行与省级重点人群回访信息回传的接口 |
| 重点纠纷数据拉取 | 供应商须自行与省级重点纠纷数据拉取的接口 |
| 重点纠纷数据走访信息回传 | 供应商须自行与省级重点纠纷回访信息回传的接口 |
|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 1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 | |
| 2 | ★履约地点:中共阜新市委政法委员会指定地点 | | |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开发完成进度付款,开发完成60%进度后付60%,全部完成后付至100%。 | | | |
| 4 | ★验收标准: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 |
| 5 | 质保期:1年 | | | |
| 5 | 热线支持:需要(需提供电话)现场支持:7*24全天候服务 | | | |
| 6 | 服务标准:成果软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 | |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9日23时59分至2025年12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4)未按时递交电子版备份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电子开标设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阜新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阜新市中华路45号
联系方式:0418-2836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365-1门
联系方式:0418-2173977
邮箱地址:fxzhxmglyxgs@163.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蒙城区分理处
账户名称: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6827000000000000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0418-217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