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榆林市公安局关于电诈预警服务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 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10月 29日 13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安立景和采〔2026〕32号
项目名称:榆林市公安局关于电诈预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关于电诈预警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信息技术 服务 | 电诈预警服务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10 个工作日完成交付与培训。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6)《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可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链接])或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办理;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10)《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
(12)《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
(1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 "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5〕7 号);
(1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3〕8 号);
(15)其他现行有效、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5 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制度相关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链接])报备并取得全国统一验证码的查询截图;若供应商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
(6)供应商须出具书面承诺:所提供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不存在虚假承诺;若承诺虚假,自愿取消成交资格、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接受政府采购失信惩戒;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谈判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供应商提供响应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链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应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企业信用报告;
(9)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供应商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自主上报的网页截图;
(10)须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及供应商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自主上报的网页截图;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12)供应商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的公安数据、系统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签订保密承诺,不得违规留存、外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6日 至 2026年10月2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 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6 年10月 29日 13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榆林市)网站〖首页<>
五、开启
时间: 2026 年10月 29日 13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榆林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链接]),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E10/E11窗口,电话:0912-8187144;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本次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媒介上发布;
6.采购文件中凡涉及本项目名称表述不统一的,均统一规范填写为:榆林市公安局关于电诈预警服务项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4号
联系方式:15686805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安立景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榆阳西路尚德名苑南门 1 号商业楼603室
联系方式:18791823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京
电话:18791823260榆林安立景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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