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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全息腔内治疗仪和电超声治疗仪采购项目包1(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 竞争性磋商 202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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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CZBHT-2026-2140

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全息腔内治疗仪和电超声治疗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20000.00元

最高限价:920000.00元

序号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价

(元)

最高限价

(元)

1

包1

全息腔内治疗仪

1台

300000.00

3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包1,全息腔内治疗仪1台,包括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包,本次对包1进行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的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自2026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5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6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7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链接])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开标当天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9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3.方式:线上获取,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若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领取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dczhaobiao3@[链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16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16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5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6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该费用于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成交人收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龙湖中环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1-66278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层1202号

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刘颖颖、李帆帆

联系方式:0371-6558590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刘颖颖、李帆帆

联系方式:0371-6558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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