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公安局国产化网络传输设备、视频会议终端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泸州誉鼎招标有限公司受古蔺县公安局的委托,拟对古蔺县公安局国产化网络传输设备、视频会议终端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LZYDZB-2026031;
二、项目名称:古蔺县公安局国产化网络传输设备、视频会议终端采购项目
三、比选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国产化网络传输设备、视频会议终端设备,一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1 | 互联网核心交换机 | 1台 |
2 | 互联网接入交换机 | 6台 |
3 | 公安网接入交换机 | 13台 |
4 | 公安网核心交换机 | 1台 |
5 | 万兆光模块 | 26台 |
6 | 视频会议终端 | 2台 |
(技术参数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四、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通过邮箱2094624957@[链接]。
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为法人亲自购买标书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报名表。
通过邮箱报名的供应商,把上述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我方审核资料无误后发送收款码,支付报名费用后获取比选文件。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6年10月10日14: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七、比选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2003号。
八、本次比选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链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古蔺县公安局;
通讯地址:古蔺县蔺阳大道110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30-7296038;
采购代理机构:泸州誉鼎招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2003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830-2658086;
202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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